中国税务发展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:
新民主主义时期(1949年-1978年):新中国成立后,税收制度主要依照苏联模式。全国采用的税种为营业税、消费税、生产税、关税、农业税等。这个时期税务部门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机构,而是归属于财政系统内部。
经济改革时期(1979年-1993年):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,税收制度也开始改革。1979年起,全国实行增值税,1984年营业税开始改革实行“计税法”,税务系统也逐渐形成独立的机构。1990年,编制了第一批实施财税分离的试点城市名单。
继续深化改革时期(1994年-2003年):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,税制改革进行了新的跨越,逐步推进财税分离和全国统一税制。1994年中央财政开始实行税源地返还制度,1997年《税收法定原则》颁布,1998年起实现了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分离征收。
加入WTO后的时期(2004年-现在):中国加入WTO后,税收制度继续进行深化改革。2005年和2006年分别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;2007年起,开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改革;2018年,对增值税进行了全面改革并实施“环节税制”等。
中国税务发展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逐渐完善、再到全面改革的过程,税种和税率的调整也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。未来,中国税务征收和监管机构将继续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变化,推进税制优化和创新税收服务,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。
中国税务未来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应用,提升税务征管水平。
推动税制创新和优化,实现从全局税体系到具体税种的制度、法律和政策创新,提升税收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。
继续深化税费改革,包括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、加强房地产税制研究和改革、创新环保税等。
拓展税务服务渠道,通过线上办税、自助办税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,提高纳税人满意度。
推进税务国际化,加强与其他国家税务机构的合作,开展国际税收规则协调和税务技术交流。
总之,未来,中国税务将在“减税降费”、税费体制改革、税务信息化建设、税收征管与服务创新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,为实现国家税收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。